光源质量会直接影响人眼的视觉感受,从而出现颜色评定上的偏差,因此CIE就推荐了标准光源。而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为了保证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照明光源条件下需求,就要求常用的建筑照明光源满足显色性、稳定性等要求。
1、限制眩光
眩光是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不合适,或存在极端的对比,而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的视觉现象。眩光对视力的损害极大,会使人产生晕眩,甚至造成事故。眩光可分为直接眩光和反射或反射眩光两种。直接眩光是指在观察方向上或附近存在亮的发光体所引起的眩光。反射眩光是指在观察方向上或附近由亮的发光体的镜面反射所引起的眩光。在建筑照明设计中,应注意限制各种眩光,通常采取下列措施:
①限制光源的亮度,降低灯具的表面亮度。如采用磨砂玻璃、漫射玻璃或格栅。
②局部照明的灯具应采用不透明的反射罩,且灯具的保护角(或遮光角)大于等于30°;若灯具的安装高度低于工作者的水平视线,保护角应限制为10°-30°。
③应选择合适的灯具悬挂高度。
④采用各种玻璃水晶灯,可以大大减小眩光,而且使整体环境显得富丽豪华。
⑤1000W金属卤化物灯有紫外线防护措施时,悬挂高度可适当降低。灯具安装应选用合理的距离比。
2、光源的显色性
在采用电器照明时,如果一切物体表面的颜色基本保持原来的颜色,这种光源的显色性就好。在光源照射下,物体的颜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光源的显色性就差。在需要正确辨别色彩的场所,应采用显色性好的光源,如白炽灯、日光灯是显色性较好的光源,而高压水银灯的显色性差。
3、照度的稳定性
照度变化引起的照明忽亮忽暗,不但会分散人们的注意力,给工作和学习带来不利,而且将导致视觉疲劳,尤其是每秒5-10次到每分钟1次的周期性严重波动,对眼睛极为有害,因此,照度的稳定性应予保证。
照度的不稳定主要由于光通量的变化所致,而光源光通量的变化主要是由于电源电压的波动。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照明供电电压的质量。光源的摆动也会影响视觉,而且影响光源本身的寿命。所以,灯具应设置在没有气流冲击的地方或采取牢固的吊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