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正常色觉的对色员可以观察分辨出物体呈现的各种颜色,很多用户对于物体色产品的原因以及检测原理还不了解,本文就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
物体的颜色是由什么决定的?
人眼能看到色彩是由于光的存在,颜色是作用在物体表面后,发生不同的反射从而刺激我们的眼睛产生的。不同的光产生不同的刺激,人们得到不同的颜色感觉,因此颜色是由光源、物体的光学特性和人的颜色视觉特性这三大因素综合决定的,我们从光源、被观测的物体、观察者(人)三方面说明颜色。
物体对光的作用:
物体的颜色产生来源于可见光照射到物体上,物体会发生一种或几种对入射光的作用,物体散射出来的光反映到人脑中,就产生颜色的印象,因此颜色是由客观物体和人的主观意识相结合才产生的。
当太阳光或其他光源照射到物体上以后,由于物体对光的反射、吸收及透射的能力不同,结果是不同的。对可见光中所有不同波长的有色光全部吸收,物体呈现黑色,对可见光中所有不同波长的色光全部反射,物体呈现白色,对可见光中所有不同波长的有色光全部透过,物体是无色透明的;对可见光中所有不同波长的有色光均匀吸收,物体呈现灰色。这些情形是物体对光的波长作出的非选择性吸收,物体均呈现为非彩色,也称消色。
自然界总的大部分物体,包括染色印花织物对可见光源中各种不同的光波具有不同的吸收率、即选择性吸收,吸收某一个波长的光,而反射其互补光,从而呈现其互补光的颜色。例如,黄色染料呈黄色,但是因为它吸收了光谱中的蓝光而反射了黄光的缘故。同样,红色染料吸收了光谱的蓝绿光而反射了红光,从而呈现蓝色。这些情形是物体对光波作选择性吸收的结果,物体往往呈现红、橙、黄等丰富多彩的颜色。
如何检测物体颜色?
物体的颜色首先与光源有关,再者与物体的浓度有关,与物质的物理状态、物体的表面积、物体的表面性质及折光系数也有关,所以印染行业测定颜色应在指定的光源下进行。
在一般情况下,对颜色进行视觉测量时,理想的目视检测方法是:将待测样品与标准色样在标准光源照射下并排放置,同时观察两个样品,以判断颜色质量。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对颜色的同色异谱程度进行评价,所以单一光源是不够的,应该允许使用多种标准光源。
在标准与样品颜色不匹配时,使用单一标准判断颜色质量会出现困难。单个标准只代表三维颜色空间中的一个点,如果样品与标准颜色匹配,那么就需要正确描述其色差(样品与颜色质量的偏离),还要判定该色差是否在颜色公差范围内。这时,目视检测的目标已经走向定量判断,但是人眼对于颜色的定量分析判断,不如其判断两种材料的颜色是否相同那么擅长。人眼判断色差的这种局限性,可通过多种标准与样品的比较来补偿。如果观察者还有一个比第一个标准(在颜色空间的指定方向上)更接近或更远离样品的第二个标准,或极限标准(在相同方向上),那么观察者就能更容易地判断出样品是接近还是远离第一个标准或其他要求的标准。